企业生死劫:如何通过破产重整涅槃重生 | 嘉宾观点

婷姐演讲 · 2020-06-29



过去一个月里,倒闭企业数量高达1.27万家,其中成立三年以内企业的数量最多,大部分是中小企业。这些企业的结构性特点是什么?本质原因是什么?应该如何自救呢?


倒闭企业结构性分析


对于倒闭企业的结构性分析,大概有两种情况。

 

第一种情况,企业本身缺少有竞争力的产品,或者说它的产品没有市场。实际上疫情叫雪上加霜,这是压倒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,这样的企业即使没有疫情,如果它自己不能改变的话,可能迟早得陷入困境和绝境。



第二种情况,企业有产品,有市场,但是由于疫情的突然来袭,企业资金链断了。还有一类企业把过去几年盈利积累下来的资金,用于保障职工的基本收入,保障企业的资金链的运转,这些企业就挺过来了。


在当前这种情况下,应该说绝大部分企业都遇到了不同程度的困难。但是在同样的疫情冲击的环境下,有少数企业不但没有受到影响,而且它们的业绩、订单,甚至利润逆势增长,这些企业我们称之为叫隐形冠军。

 

这个概念可能有些人已经很清楚了,也有些人不太清楚或者第一次听说,这个概念来源于德国经济学家叫赫尔曼·西蒙,他称细分市场上做到全球市场NO.1的就是隐形冠军。


这些企业主要是做B2B的,所以一般的消费者并不是很了解,但是他们的竞争力非常强。在全球细分市场NO.1的企业中,我们国家也有很多的隐形冠军。根据我了解,在疫情中,它们的订单不但没有减少,还在增加,甚至还在加班加点的生产,原因是,虽然受到疫情影响,但是他的市场还存在,需求还存在。有些企业虽然有生产能力,但是没有订单。



而这些隐形冠军企业由于它们的产品质量好、信誉好,所以有限的订单就集中到它们那里去了,甚至是原来需要进口的,现在进口渠道受到影响,把进口的订单都给了这些企业,实际上是进口替代了。

 

这个道理是说明做企业最根本的是要在细分市场上有竞争力,能做到冠军,无论什么情况下,都会有订单、有市场,都能活得很好。这给现在广大的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榜样和方向。

 

整个结构分析说明一个道理,就是市场优胜劣汰,是很公平的。如果说企业现在遇到了很大的困难,挺不下去了,也要分析原因,为什么不能做到像隐形冠军那些企业那样,仍然活得很好?


企业如何涅槃重生


对于那些有产品、有市场的企业,但是由于疫情的冲击而扛不过去,即将倒闭的企业,还有没有涅槃重生的机会?

 

有的,大概有这么几种形式:

 

第一种,行政救助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,来救助这样的企业。比如说减免增值税,减免所得税,降低社保或者暂时免交社保,减免房租,或者说政府出钱来给职工发工资,在国外很多政府也是这么做的。出台这些政策,就是帮助这些有产品、有市场的中小企业渡过难关。这些政策的出台和支持能否帮助这些困难的中小企业来解决问题呢?关键是内因,就是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。

 


内因就是你自身必须得有好的产品,必须得有市场需求,在政府的支持和扶持之下,能够挺一段时间,然后等到市场复苏的时候,你的产品市场就能体现出来,必须有这个条件。没这个条件,光有政府的政策扶持支持,恐怕也不能解决问题。


第二种,破产重整。2007年我们国家颁布了新的《企业破产法》,这个破产法最大的特点就是引入了美国联邦政府《破产法》的破产重整的概念。过去的概念就是一旦破产,企业就完了,就没有任何希望。破产重整不是这样的,尽管企业破产了,进入了破产程序,还有重整和再生的机会,

 

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的院长李曙光教授,是我们国家著名的破产法专家,参加了《企业破产法》的起草,他有一个很著名的观点,《破产法》是市场经济的宪法。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当中,《破产法》起到非常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

因为企业有生有死,和人是一样的,是一个基本规律,只是我们过去因为长期受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,好像企业设立了,还有一堆职工在里边,就只能够生,不能够死,不能破产,这个观念是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的。


企业破产有这么两点,第一叫资不抵债,就是你资产的规模小于负债。第二个不能按期偿还到期债务,比如说企业借了银行的债,资金链断了,就不能够去还本付息。这两个条件任何一个具备的情况下,经过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申请,企业就可以破产,企业破产就要按照《破产法》进入破产的程序。应该说最近五、六年,由于产能过剩,导致大批企业出现难以为继的情况,过去我们是完全靠政府救助,这个本身就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。

 

现在《破产法》应该越来越多地进入了人们的视野,使人们越来越接受这种破产的现实。美国市场经济最发达的国家,每年有几十万个企业破产,这是一个规律。比如川普,川普是一个商人,他的家族企业在历史上破产了四次,可是现在他的企业仍然活得很好。

 

再比如说2008年金融危机的时候,美国的花旗银行就破产了,但是现在他依然存在。所以在市场经济国家,破产是一个非常自然的一个现象。市场化的企业迟早会遇到危机,可以说几乎没有企业从一出生到成功,一路高歌猛进,不会遇到危机,甚至不会遇到破产,几乎没有。



所以应对债务危机最果断、有效的方式是破产。我们最近这几年由于各种原因,有些企业遇到严重危机,就出现了一种极端的方式—跑路。什么叫跑路呢?比如说一个企业资金链断了,债权人追债了,整个企业就趴下了,把企业就甩了不管了,跑加拿大去了,移民去了,这叫跑路。

 

企业跑路后,就甩给政府了。这就造成了很大的社会问题,更有极端的就是自杀,由于他们借的是民间借贷,民间借贷追债追得很厉害。而且影响了他整个家族的各方面的正常的生活,他通过自杀,等于用这种方式来对债权人作个交代。


我觉得这些都不是应该采取的方式,应该通过破产的方式来处理这种由于经营不善导致陷入绝境的企业。为什么破产的方式比刚才我说的跑路和自杀的方式要好呢?



首先如果申请破产,法院受理后,就相当于给企业罩了一个外壳。这个时候所有的债权人都不能再追债,他不能使用其他的不合法的手段,比如封账、封资产,甚至把企业的资产拿出去变卖,这都是不合法的。

 

这就可以让企业维持一个简单再生产,扩大再生产已经不可能,因为资金链已经很困难了。这个时候实际上就是保护企业经营,保护企业的资产是完整的,同时也保护了企业主,不需要去跑路,更不需要去自杀,同时还保护债权人。因为债权人很多,在没有进入破产保护情况下,有的债权人先下手为强,进来就抢资产,封账。那其他的债权人就抢不到,这个也不公平。

 

所以说申请破产,进入破产程序是保护企业经营、保护资产完整、保护企业主、保护债权人最好的法律武器。2007年我们出台了《企业破产法》后,今年下半年有可能出台《个人破产法》条例。



目前深圳正在试水,就是企业破产,那么对于企业主,要承担什么责任?承担有限责任,还是承担无限责任?无限责任怎么承担?

 

这个在市场经济国家,叫个人破产,在市场经济国家中已经非常成熟了。我们国家现在没有个人破产,就使得企业破产这块缺了一个进一步的保障。


破产自救的三种形式


陷入绝境的企业应该保持一种态度叫做留得青山在,不愁没柴烧,既不要跑路,更不要自杀。按照破产法的规定,破产的具体的形式有三种。

 

第一种方式,是和解。和解就是债务人和债权人能够达成谈判,达成一致。就是比如说清偿率有多少,是70%还是50%,这个债务重组就做到了。把这一部分债务负担去掉了,企业资产负债率降下来。企业还可以正常经营,还可以继续到银行去借贷,这就叫和解。

 


第二种方式,是破产清算。有一部分企业陷入困境。没有市场实销对路的产品,更没有市场,就只能清算。所谓清算就是把企业的资产进行处置,进行拍卖。然后把这部分资金,按照破产法偿债的顺序,首先要保障职工利益,欠的税收,然后看看债权人还能够有多大的偿付率,企业清盘了,彻底关门了。职工当然根据政策给予经济上的安置和补偿,这就叫清算。这个应该是杜绝了这样一种不断地在消耗资产这种情况。

 

第三种方式,是破产重整。这是讲主要介绍和讨论的。

 

作用

 

第一,它是清理僵尸企业最有效的办法,可以通过破产重整来盘活有效资产。破产重整的前提是企业有产品、有市场,这个企业只是得病了,因为它资不抵债了,在破产重整债务重组的基础上,引入一个战略投资人来进行重整。

 

重整之后企业从产权上讲,就归并购方,新的投资人了。有两种情况,一种情况是这个战略投资人进来,原来有的产品还继续经营,还在扩大经营。

 

还有一种情况,就是所谓的买壳上市,那么整个资产的内容就会发生变化。原来的产品就会停止生产,新的战略投资人进来,会把新的产品、新的资产带进来,然后继续进行经营。现在更加提倡的是第一种,就是同业的战略投资人进来,他可以盘活原有的资产,更重要的是保住原有职工的岗位,这样的话留下东山再起的机会,这是我们更加希望做到的一点。

 

变化

 

股东会发生变化,原来的股东或者股权转让。如果股东资不抵债,那可能他就没有股权了。新的股东进来后,或者是收购原有股权,或者是用增资的方式来填充企业的资本,这就会导致股东发生变化。

 

程序

 

它的程序大概是这样的,首先是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申请破产,只要这个企业符合企业破产的条件,无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可以提起申请。只要申请之后,法院受理,就进入了破产程序,进行了破产保护。

 

范围

 

《破产法》适用范围多大呢?应该说它适用于国企、民企、外企。最近几年破产的企业这三类都有了,既有国企,甚至有大国企,比如说沈阳机床,这是我们国家曾经是机床行业的领军企业、排头兵,上万人的大企业,去年已经做了破产重整。


破产重整实施过程的挑战


在破产的过程中,尤其是破产重整过程当中,是极其复杂的,矛盾重重,甚至危机重重。

 

我在嘉宾大学有一门案例课程,专门讲述了中核钛白的破产重整案例,欢迎大家扫码学习。


通常情况下,企业在破产重整过程中,大概率都会遇到以下几个问题。

 

第一,就是如何选择战略投资人。这个至关重要。如果是同业的,有很多的企业都想借壳上市,都对这个企业感兴趣,企业该如何选择?

 

根据实践来看,企业要选择那些有实力、有信誉的企业家。所谓企业家,就是有社会责任、有担当。他们来并购,不是仅仅为了借壳挣钱,取得收益,更重要的他是要做这个行业,做这个事业,他们希望把原有的破产企业的资产盘活。

 

希望原有的职工的岗位能够保住,利益相关者的利益,包括债权人的利益,包括职工的利益,包括供应商的利益,包括社会的利益。这样的战略投资人才能保障你的企业重整之后是可持续发展的。

 

第二,员工的就业岗位能保住吗?员工的切身利益如何维护?也就是说企业在选择战略投资人的时候要有一个基本条件,就除了要按照市场的价格来出资、来收购,还有一个基本条件,就是不能随便裁员,这是一个基本条件。

 

第三,债权人利益如何维护,就是说企业偿付率是多少?新的投资人进来之后,能不能够提高偿付率?这一点矛盾是非常尖锐的,因为债权人希望100%偿付,这对于破产的公司就不太可能了,但是他们还是希望越高越好。


根据目前情况,比较好的偿付率为70%;也有20%、10%的,这样债权人就血本无归了。当然债权人利益还可以有一种保护方法就是债转股,有一部分债打掉,一部分债现金偿还,一部分债转成股权。


第四,如何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?因为破产重整过程当中会遇到各种矛盾、各种问题,企业 希望能够调动原股东、新股东、债权人、新进入的企业家,包括政府,包括社区,包括社会,各方面来形成合力,来帮助企业攻克难关,这都是需要智慧,而且需要艺术。